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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27日丨东材科技(601208.SH)公布,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的下限金额,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本次回购期间内,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34,891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84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0.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9,992,758.87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
智通财经APP讯,懒猪科技(08379)发布公告,董事会建议将公司的中文双重外文名称由“懒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更改为“盈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格隆汇1月27日丨南芯科技(688484.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顺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顺赢、武汉顺赢、武汉顺宏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27日收盘,顺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顺赢、武汉顺赢、武汉顺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4,25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3,400股,合计减持比例1.7519%。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至此结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
格隆汇1月27日丨天玑科技(300245.SZ)公布,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5年1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51.91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13,457,493股的3.04%。最高成交价为13.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2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
格隆汇1月27日丨致尚科技(301486.SZ)公布,为聚焦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泓淇光电基金”)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可喜玛”或“标的公司”)53%的股权以现金对价暂定为3.259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泓淇光电基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
格隆汇1月27日丨奥星生命科技(06118.HK)发布公告,预期将录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1500万元至人民币2000万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1.13亿元。 预期转亏为盈主要归因于:(1)并无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的来自公司当时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H+E Pharma GmbH及S-Tec GmbH的损失约人民币1.165亿元(其中约人民币8,090万元为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2)其他收入增加约
格隆汇1月27日丨云从科技(688327.SH)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近年来,公司基于人机协同操作系统打造像人一样思考和工作的智能体布局中,已经成功研发了多款产品,具体到结合机器人产业布局上,如零售业务中的兜售机器人智能体、运维检测智能体、智能陪伴智能体,但截至目前,结合硬件机器人的智能体还未大规模推广,尚未给公司带来规模性营收增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
智通财经APP讯,奥星生命科技(06118)发布公告,预期将取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1500万元至人民币2000万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1.13亿元。 公告称,预期转亏为盈主要归因于:并无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取得的来自本公司当时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H+E Pharma GmbH及S-Tec GmbH的损失约人民币1.165亿元(其中约人民币8090万元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其他收入增加约人民
格隆汇1月27日丨医渡科技(02158.HK)公告,谢丽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25年1月27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智通财经APP讯,琏升科技(300051.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明良、杨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2号)。 经查,公司对于网络域名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对于部分存在免租期的产业园租赁业务,对租赁的免租期在所属租赁合同的第一个租赁年度内进行摊销,而不是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摊销,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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